通辽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0 17:1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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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通辽市公安局网站(https://gaj.tongliao.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公安局联系(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吐尔基山大街以北胜利北路以东;联系电话:0475-827155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辽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通辽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规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平稳推进通辽公安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辽市公安局依托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881条,其中,平安通辽微信公众号750条、抖音号50条、快手号38条、视频号43条;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类信息共19条,更新概况类信息10条,公开发布警务动态信息79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30条。

20248月,通辽市公安局联合市政府网站中心,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开设通辽市公安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公安业务网上咨询、网上办理,截止目前,平台共有注册用户446269人,办件总量14343件,办件满意度99.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通辽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础上,满足企业和群众合理的需求。

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结转上年度0件,办理完成1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定时梳理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务专栏,动态调整设置,将功能相近、公开内容重复的栏目进行合并优化,共合并重复栏目2个。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安全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凡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经领导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

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除在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外,开设通辽市公安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政策问答库,实现业务信息网上看、掌上查,切实提升网站用户使用体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实际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市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组织有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各级政务公开培训2次,制发《通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公开标准规范。2024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无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8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5598

行政强制

209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48.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个别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

2)少数公开内容存在错字漏字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1)健全公安机关内部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全体民辅警的政务公开意识,通过参加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2)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流程,规范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通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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