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公安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通辽市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规划计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在全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各类犯罪案件,协调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全市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组织、指导、侦办涉及全市的证券、期货等经济领域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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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改革办):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调查研究及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情报指挥中心:负责掌握全市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各类重大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三)督察审计信访支队: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受理群众相关举报、投诉和咨询并核查反馈,维护全区公安及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受理、督办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和群众信访工作,承办市本级信访案(事)件;负责市公安局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审计工作。  (四)政治部:在市公安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政治部日常工作分别由综合科、组织人事科、警备辅助人员管理科、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承担。设综合科、组织人事科、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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