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26 17:25
信息来源:
通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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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条及《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21》相关规定,现就辖区路内停车泊位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辖区内所有路内施划停车泊位均为小型汽车专用车位,仅限小型汽车停放使用。
二、严禁蓝牌轻型、微型厢式货车及各类大型货车等非小型车辆占用小型汽车专用停车位停放。此类车辆车身超出停放标准,违规停放极易占道压线,妨碍车辆与行人正常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相关规定。
三、对违规占用小型汽车专用车位停放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并可依法拖移车辆。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有序停车,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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