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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科尔沁区、开发区范围内征集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参与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23 09:28

信息来源:

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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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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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科尔沁区、开发区范围内征集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参与主体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为深化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工作、切实做好群众服务工作,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在前期已开展带牌销售工作的基础上,在科尔沁区、开发区范围内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参与主体,有意愿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可以积极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办理业务,接受社会、群众以及属地车管所监督管理。

   2、企业依法依规登记注册,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自有或租赁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的条件。

   3、须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保持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签订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企业授权书等证明。

   4、自愿承担带牌销售服务点的相关硬件、人员等日常运行费用,有专人和专用设备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5、在登记上牌网点公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流程、业务范围,热情主动为群众服务。

   二、报名材料

   1、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申请表(申请表附文末,请自行打印)

   2、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企业承诺书(承诺书附文末,请自行打印)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信用证明;非法人代表申请的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销售的产品授权书、代理协议等证明文件。

   5、固定经销场所证明文件。

   三、报名流程

   参与主体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通辽交管支队车管所兴国五小车辆服务站,支队车管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确定后的参与主体名单进行对外公示公布,同时上报自治区备案授权。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10月23日—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6点

   2、报名地址

    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建大街西段兴国摩托车城五小车辆服务站


附:申请表及承诺书电子版.rar


             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