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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

2026-04-24 11:06

信息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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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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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推进学查改 以实干出实绩


近日,天津、内蒙古、湖南公安机关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认真落实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敞开大门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交由群众评判,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持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天津市公安局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畅通意见征集渠道。该局将社情民意征询工作全面融入政务新媒体、局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服务台及12389举报投诉平台等,做到随时随地问政于民;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健全“警企联络员”机制,搭建“警企会客厅”互动交流平台,常态化开展“向群众汇报工作”活动,精准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健全完善线上线下“办不成事”窗口机制,及时回应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天津市公安局全面规范办案及审批工作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结合学习教育,该局不断完善建议提案办理与督办工作相结合的机制,加大对执法过程的内部监督力度。下一步,天津公安将深入查摆开门教育中发现的漏洞、短板与弱项,补齐制度规矩、配套完善相应机制,着力在常态长效上持续发力,引导全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获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公安厅紧扣主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持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着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回应民生关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厅党委立足公安职能,全面开展对照检查,重点排查整治规范执法、平安建设、服务群众、队伍管理等领域存在的政绩观偏差问题;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厉打击整治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和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既破大案要案又抓民生小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务实举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活更有序、服务更便捷、发展可预期。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落实,以实干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4月14日,湖南省公安厅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3次集体学习。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纠治政绩观偏差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深学细悟,深刻领会立党为公的根本立场、为民造福的价值取向、科学决策的重要标尺、真抓实干的实践要求,在维护安全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新质战斗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一抓到底、久久为功。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问题查改,注重建章立制,抓好开门教育,通过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和工作业绩,推动湖南维护安全稳定和公安工作现代化各项工作迈入“全国一流、中部领先”行列,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不断拓宽监督渠道 持续提升工作效能


连日来,云南、新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扎实推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助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要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制度保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扛牢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自觉接受指导监督,持续推进深学、真查、实改,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成效。要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执法部门务实合作,履行好治安户政、道路交通、出入境管理等职能职责,提升边境管理效能,严打跨境违法犯罪,更好服务对外开放大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举办“开门纳谏问需于民”座谈会。会议旨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找准执法服务中的短板不足,推动公安机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改进工作。

会议强调,公安机关处在执法服务前沿,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刻检视自身差距不足,切实将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要逐条梳理、建账销号,对收集到的每一条意见建议分类归口、明确责任、限期办理,做到条条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对集中反映的共性问题深挖根源,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推动形成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整改进展及时向代表和监督员通报反馈,将“开门纳谏”作为常态化机制长期坚持,定期邀请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进行评议监督,不断拓宽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渠道,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